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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管局拦截!补缴社保及个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发表于2017-03-18


郑州市房管局3月17日日发布消息称,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各县(市、区、管委会)房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各级审核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对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时提交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审核,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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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3-18

再也不能补交了呢

发表于2017-03-18

上周置业顾问还给打电话说的是 可以去给办理补交

发表于2017-03-18
鸡丝豆腐脑,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房管局拦截!补缴社保及个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有效凭证”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7-03-18

真不让买啊 

发表于2017-03-18

市场刚刚有抬头又给按下去了

发表于2017-03-23
鸡丝豆腐脑,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房管局拦截!补缴社保及个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有效凭证”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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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5-15

拦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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