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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务院:房企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并明码标价

发表于2010-01-11

中新网1月10日报道 国务院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通知还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安全。

 

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土地出让价款的收缴,深化合同执行,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

 

价格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商品住房价格,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

 

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国有资产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行为。

 

在土地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土地价格、价款缴纳、合同约定开发时限及企业闲置地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发表于2010-01-11
希望政策能落到实处!
发表于2010-01-11

很好!

我觉得今年的政策比去年要明确很多,保护第一次置业者的权利的情况下,打击了投机倒把的炒房行为,还是要支持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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