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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没有单位照样可以缴纳公积金 不忽悠 看政策~

发表于2017-01-09


自从上次郑州楼市在政策调整,非郑州户籍家庭,在本事购房住房时,需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这公积金和保险的缴纳就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就在昨天,省政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表明,我省将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重点将已在城镇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也就是说,以后如果要是没有单位的话,个体照样还是可以缴纳公积金,这样在郑买房的条件限制就可自己解决,这种利好的政策,又让很多人看到了买房的希望啊…



在这之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执行不到位”“受益范围窄”的突出问题,很多人都是被什么中介介绍着说帮忙代缴公积金什么的,中介费一大波不说,自己都被搞得云里雾里,这样的自行缴纳,其实就是对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提供的政策红利。



意见》明确了扩面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即各类城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也应享有同等权利,此外,各地还应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此外,《意见》鼓励非全日制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以下统称自主缴存者)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享有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小编的内心是高兴的,各位准备开始缴纳的亲,眼神应该是放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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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缴存标准


《意见》明确提出,设区省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所在城市上年度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为12%,缴存比例为5%。不设区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指出,各地在招商引资中不得承诺免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也不得在引进人才中超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外,职工按当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个人可免缴住房公积金,但所在单位仍应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小编想说说后一句,如果你领取的是郑州工资的 标准的haul,个人是可以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呦,只需要单位自己给你交应交的那一部分罢了,这样的红利,小编给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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