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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成立业主联盟

发表于2010-12-18
现转发“圣菲城业主联盟章程”供大家参考,有家在郑州的能人业主们是否牵头成立正弘蓝堡湾二期的业主联盟,以便团结起来维护我们的利益和权力。

圣菲城业主联盟章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圣菲城业主联盟是该住宅小区购房人(准业主,下同)自发组织、自愿加入、同舟共济的内部群体组织,是购房人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合理诉求、联系开发商和其他相关方面的喉舌和沟通平台。
第二条 本联盟是适应现行住宅商品房预售制度,抵御房屋预售期不确定性风险的阶段性过渡组织,其使命在开发商正式交房并办妥产权过户手续,以及合法业主委员会成立时自动终止。
第三条 宗旨和基本任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郑州市地方法规和政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办事。
2、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光大正气正义,团结和依靠广大购房业主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3、密切关注圣菲城住宅小区建设过程(预售期)和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沟通平台和喉舌作用,在努力保护本住宅小区购房人整体利益的同时,通过各种合法的渠道声张和反映会员业主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努力争取和实现每个会员业主的正当权益都能得到保护。
第二章 联盟会员
第四条 凡圣菲城小区住宅购房人(包括已付定金、正签合同、已签合同等形式的准业主,下同)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成为本盟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充分自由地表达与小区建设,尤其与所购房产相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争取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联盟的重大事项和任务;
3、对联盟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
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积极支持,踊跃参加本盟的各种活动。
2、遵守本盟章程,执行本盟理事会决议,完成本盟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联盟组织和理事会
第七条  联盟组织遵照国家宪法、法律和地方法规及政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八条  联盟会员代表大会。是联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大会不定期举行,在特殊情况下可随时举行。代表大会的职责:
1、 审议和批准联盟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 讨论和决定本盟的目标任务;
3、 批准、修改联盟章程;
4、 选举产生联盟理事和理事会。
第九条  理事会。联盟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联盟理事会行使其职权,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由五名理事组成,作为联盟的常设议事机构。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执行理事民主集中负责制,行使下列职责:
1、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联盟理事会的重大事项;
2、选举执行理事;
3、领导开展联盟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
4、召集联盟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条  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推选,是联盟理事会的领导成员,同时也作为联盟的工作班子成员,行使下列职责:
1、服从执行理事会的职责分工,尽心尽力地为联盟以及广大会员服务;
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客观的最大限度的广泛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等相关信息,为理事会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3、团结合作,同舟共济。
第十一条  执行理事。由理事会民主推选,是联盟理事会的主持人,行使下列职责:
1、 负责具体执行联盟会员代表大会和联盟理事会的决议,主持理事会和联盟的工作;
2、 召集联盟理事会议;
3、 代表理事会和联盟临机处置事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首次业主联盟代表大会通过生效并实施。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业主联盟理事会
发表于2010-12-20

坚决顶上去!

 

支持支持再支持!

发表于2010-12-24
请广大业主都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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