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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郑州二七商圈民房被强制拆迁

发表于2007-11-21
发表于2007-11-21
昨日,郑州市民主路以西、自由路以南区域,剩下的最后3栋民房被政府强制拆迁。  
当日,距离该地区的最后搬迁期限--9月16日,已经过去50天了。拆迁部门说,强拆是为了保证该地区其他拆迁居民能够尽快回迁。 
这是物权法实施后,郑州市政府执行的第一个强拆决定。
发表于2007-11-21
【现场】 
搬家车开到家门口物品进行现场公证 
昨日早上7时,郑州市地产集团拆迁整理处处长牛晓亮出现在民主路上。郑州市政府的“强制拆迁决定”已经下发2个多月了,而行动的日子就定在5日当天。 
民主路以西、自由路以南区域,大部分房子已经被推倒。大片的碎砖瓦堆之间,剩下几间孤零零的房子屈指可数。 
7时30分,二七区公安分局、郑州市行政执法局、郑州市保安公司拉起警戒线。而仅剩的几栋房子外,停着绿城搬家的车子。 
3户被拆迁人房中并没有人。室内物品被搬出来以后,公证处清点记录,搬家公司清点装车。 
8时许,工作人员再次清查了房屋内部。之后,房屋被顺次推倒。 
“原定对3户进行强制拆迁。其实在拆迁前,有两户已经没人住了。”牛晓亮说,4日晚,相关部门已经断了这些房屋的水电。
发表于2007-11-21
【背景】 
要搬离市中心,3户居民“不同意” 
民主路位于郑州市的市中心,紧邻二七广场,这三个拆迁户,可以说是郑州市最市中心的拆迁户了。 
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秦晓辉说,民主路的部分土地将用于商业开发,目前二七区政府已与香港嘉里集团初步达成协议,准备在此建设五星级香格里拉大酒店以及配套建筑。 
根据规划,五星级酒店建成后,将有利于郑州核心商业中心区域“二七商圈”吸引高端购物人群,加快周边环境的建设。 
该地区综合整治项目的拆迁,去年11月20日就启动了。
发表于2007-11-21
根据该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调换房屋产权或货币补偿。到2007年2月底,工程完成拆迁总量的93%,自由路以南只剩下14户尚未签订协议。 
要说服他们离开这块儿“黄金宝地”,不是件容易事。被拆迁人说,货币补偿价格低,安置房地点偏远。要求原地安置,但原地回迁差价太高。还有部分被拆迁人,要求将住宅用房按商业用房进行补偿。 
而拆迁人则说,这些建筑物大多是解放初期的自建房屋,被拆迁人提出的“补偿安置要求过高”。 
之后又经过多次协商,截至此次强制拆迁前,只剩下3户居民仍未达成协议。 

郑州市二七区区长石迎军说,郑州实施阳光拆迁、温情拆迁,积累了不少先进经验,曾在全国树立典范。但阳光、温情之后,如果仍有遗留问题,就只能依法拆迁了。
发表于2007-11-21
【插曲】 
其他非产权人占房,也被强制搬离 
昨日上午,除了3户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户被强制拆迁外,还有几户住在拆迁区域的非产权人被强制搬离。 
在民主路与自由路交*口的一栋小楼里,一位老太太一被工作人员抬出房屋,几位女同志就围了上去,“大娘,您别生气。有什么难处,还可以再向我们领导反映。”“住处都给您老找好了,等他们把东西搬车上,我们就送您过去。” 
牛晓亮说,老太太家的住房其实已经办完了拆迁手续,并已经进行了相应的补偿安置。谁知,补偿过后,老太太又回来住了。 
自由路中段的一栋二层住房,已经拆了一半。二楼搬迁一空,只剩下空荡荡的窗户框,楼梯也成了一片碎砖块儿。一楼的两间房外,却还挂着窗帘。
发表于2007-11-21
工作人员进屋后,一个中年男子、一个小男孩儿、一个抱着婴儿的妇女,先后被劝了出来。之后,工作人员又合力把一位老太太抬到了屋外的轮椅上,盖上厚棉袄。 
牛晓亮说,他们所住的房子,是二七区房管局的公房,租户是抱婴儿妇女的姨妈。租户去世后,这一家人就搬了进去,还在房子旁边自建了1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 
牛晓亮说,房屋产权人二七区房管局已经与拆迁人郑州市地产集团签订了拆迁协议,也答应这户人家继续租用其在珠江荣域小区的房子。 
他们自建的小房子,手续有点问题。但郑州市地产集团仍让步,同意再在三仓小区为其安置相同面积的住房。但当事人又提出,让给他们一套现房,否则就拒绝搬出。 
“这要求我们无法满足。”牛晓亮说。
发表于2007-11-21
【四问强拆】 
1.强拆有什么依据? 
——行政裁决 
牛晓亮说,强制拆迁可以通过行政程序或司法程序完成。此次拆迁,他们走的是行政程序。 
在搬家阶段结束并多次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2007年5月,拆迁人郑州市地产集团依法向郑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提出裁决申请,希望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尽快开始回迁安置房的建设。 
市拆迁办受理后,于2007年7月下达了(2007)郑拆裁字第014号《行政裁决书》,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进行调解、裁决。但自由路以南剩余的14户中,仍有6户没有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市拆迁办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2007年8月30日,郑州市政府下达了郑政强拆【2007】1号《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而截至强制拆迁前,又有3户达成协议搬走,剩余3户。
发表于2007-11-21
2.怎么保证被拆迁人权益? 
——直接住进过渡房 
牛晓亮说,首先,工作人员已经竭尽全力做了前期的劝说工作。另外,强制拆迁工作中,也尽可能考虑了被拆迁人的生活需要。 
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已经委托房管部门为被拆迁人和强制搬离的住户寻找了过渡房,并先行支付了租金。强制拆迁后,搬家公司会直接将行李运到过渡房,政府部门也派车将被拆迁人送到过渡房。 
过渡房位于永安街,面积均超过被拆迁人的现有住房面积。 
另外,根据《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3位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牛晓亮说,目前,3位被拆迁人还没有提起复议申请或起诉。如今,申请复议已经过期,但被拆迁人仍有权利提出诉讼请求。
发表于2007-11-21
3.后拆能“占到便宜”吗? 
——先拆后拆标准一样 
自由路北边的沿街商户,目睹了昨日上午的强制拆除过程。一家小卖铺老板说,有些拆迁人认为,先走吃亏,走得越晚补偿越多,所以才一直等到最后,以为政府会让步。 
牛晓亮说,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郑州这个项目上实施的“阳光拆迁”,引入了保险机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拆迁人的信誉和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实施保险。 
越先达成拆迁协议,就可以越早选房。像此次强制拆迁的住户,补偿标准和之前的被拆迁人相同。但是,因为搬迁晚,回迁小区已经报名满额,所以他们无法选择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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