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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倡议书

发表于2009-05-12
 
倡议书
尊敬的汉飞·城市公园业主:
   你们好!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0831日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规定,汉飞·城市公园业主已经达到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物业公司已分别于20083252008519张贴通告(详见恒卓物业20085号、7号文件),倡议广大业主积极参与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织工作,并为成立业主大会做积极的准备。但广大业主却反应冷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始终处于少人问津、无人报名的尴尬局面,导致业主大会至今未能成立。
   由于城市公园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相对较低,且几年来维持不变,物业公司年年亏损而且亏损额有逐年增大的趋势。为维护业主的利益、保障小区局面的稳定,开发商一直在对物业公司进行补贴,我们才得以维持正常运行。
   在此种情况下,仍有业主不理解、不配合物业工作,甚至有意或无意地挑拨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部分业主不知真相抱怨物业公司不愿组织业主们成立业主委员会,少数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却不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更有极个别业主拒绝配合物业公司的服务工作甚至对我们的工作百般刁难。
   开发商不可能长期对物业公司补贴,更不可能对不断受到业主埋怨和否定的物业公司长期补贴。因此物业公司如今是进退维谷、举步维艰,退意萌生。
成立业主委员会,既便于业主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也便于物业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更便于业主与物业公司共同对小区重大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真正实现业主自治,业主也可以行使自己罢免或任命物业公司的权利,对于理顺物业与业主关系、促进房屋的保值增值等方面都有重大意义。
   故今再次强烈倡议——请广大业主积极到物业公司报名登记(附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入到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中来,以便尽早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郑州恒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9512
发表于2009-05-12
沟通
发表于2009-05-12
 由于城市公园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相对较低,且几年来维持不变,物业公司年年亏损而且亏损额有逐年增大的趋势。
请问一下,从交房到现在有多少年了?3、5年还是十几年?
物业的说法夸张
发表于2009-05-12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09-5-12 17:41:18写道:原帖
 由于城市公园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相对较低,且几年来维持不变,物业公司年年亏损而且亏损额有逐年增大的趋势。
请问一下,从交房到现在有多少年了?3、5年还是十几年?物业的说法夸张
 
 说的是有点,但是业主委员会要看怎么来做了,是谁来做了
发表于2009-05-12
是啊,空抱怨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发表于2009-05-13
 不希望我们成为第二个“中方圆”,双方互相理解一下,有话好好说
 
发表于2009-05-13
 楼上的,问下“中方圆”是什么情况啊
发表于2009-05-13
 好,顶!
发表于2009-05-13
 加强沟通,促进我们小区健康的发展,支持此倡议书,大家要彼此多提合理化建议,已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联合物业公司共同为我们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努力!
发表于2009-05-13
真的闹成“中方园” 对真实的业主又有啥好处,还是认真解决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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